独立法条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三条
第三条
文化和旅游部建立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称“管理系统”)。
出境旅游组团社通过管理系统办理签证专办员卡的申领、换发、补领和取消等业务。
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通过管理系统对本地区签证专办员卡有关的业务信息进行核验上报。
文化和旅游部通过管理系统对全国签证专办员卡有关的业务信息进行最终核验。
- 制定机关
- 文化和旅游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文化和旅游部建立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称“管理系统”)。
出境旅游组团社通过管理系统办理签证专办员卡的申领、换发、补领和取消等业务。
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通过管理系统对本地区签证专办员卡有关的业务信息进行核验上报。
文化和旅游部通过管理系统对全国签证专办员卡有关的业务信息进行最终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