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出境旅游组团社签证专办员卡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出境旅游组团社及有关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签证专办员卡的,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