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大件运输许可管理

第二十一条

大件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有效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主动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大件运输车辆及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应当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一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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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