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保证粮油仓储能力满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