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人员管理

第九条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应当根据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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