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应当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政事分开、综合执法、依法行政的要求,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合理设置机构,优化人员结构,解决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和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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