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第三十条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颁布的有关文件与本规定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