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第三十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颁布的有关文件与本规定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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