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包括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明确卫生监督的任务和职责、健全卫生监督工作的运行机制和完善卫生监督工作的保障措施。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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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