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 / 第三条独立法条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包括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明确卫生监督的任务和职责、健全卫生监督工作的运行机制和完善卫生监督工作的保障措施。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