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人员管理
第十条
卫生监督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卫生监督相关的专业和法律知识; (三)经过卫生监督岗位培训,并考试合格; (四)新录用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 制定机关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人员管理
卫生监督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卫生监督相关的专业和法律知识; (三)经过卫生监督岗位培训,并考试合格; (四)新录用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