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 / 第一条独立法条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依法行政,强化政府卫生监管职能,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制定本规定。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