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八条

第二章 申报审核

第八条

部安全质量部门将受理的申报项目有关信息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部安全质量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评审专家组围绕有效管控施工质量安全风险、提高工程安全性和耐久性,从主攻方向符合性、创建内容科学性、实施路径可行性、创建措施经济性、实施计划合理性、预期成果实用性、保障措施有效性以及“三个清单”针对性等方面,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评审专家组根据评审意见,形成《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项目建议名单》。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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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