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创建示范验收

第二十五条

已验收通过的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示范项目或获得平安工程冠名的工程项目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示范项目验收或平安工程冠名,并向社会公布:

(一)工程施工期间存在瞒报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工程质量安全相关数据信息、创建示范工作相关数据信息、创建方案、总结报告、创建成果等材料存在影响示范项目验收和成果认定结论或冠名结果的造假行为的;

(三)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运营期发生工程问题是由于建设期设计施工等原因直接造成的;

(四)部或创建主管部门判定撤销示范项目验收及创建成果结论或平安工程冠名的其他情形。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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