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创建示范验收
第二十三条
创建主管部门应当对《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示范项目验收通过建议名单》进行审定。通过审定的,应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经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核实通过的,印发《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示范项目验收通过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抄送部安全质量部门。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五章 创建示范验收
创建主管部门应当对《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示范项目验收通过建议名单》进行审定。通过审定的,应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经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核实通过的,印发《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示范项目验收通过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抄送部安全质量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