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创建示范验收

第二十三条

创建主管部门应当对《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示范项目验收通过建议名单》进行审定。通过审定的,应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经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核实通过的,印发《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示范项目验收通过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抄送部安全质量部门。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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