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第五章 创建示范验收第二十一条创建示范项目符合验收条件的,建设单位可向创建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创建示范工作总结报告(见附件2)。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