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第三章 组织实施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对创建示范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季度或半年度总结,并报创建主管部门和部安全质量部门。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