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第三章 组织实施第十一条创建示范工作实施过程中,工程项目需进行重大调整的,建设单位可对实施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完善,并经创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抄送部安全质量部门。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