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省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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