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七条独立法条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七条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物资、技术和人员投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经费投入。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