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的协调机制和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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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