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四条独立法条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