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水利部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考核管理权限开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行动态监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检查。
- 制定机关
- 水利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水利部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考核管理权限开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行动态监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