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开展水利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将水利安全生产执法作为本级水行政执法重要内容。水利安全生产执法处罚标准可参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有关标准执行,或者依据行政处罚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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