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三章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的相关专业管理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对本专业领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健全并落实本专业领域有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监督和指导本专业领域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制定机关
- 水利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的相关专业管理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对本专业领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健全并落实本专业领域有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监督和指导本专业领域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