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三条
第二章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三条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 制定机关
- 水利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