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第四章 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制定机关知识产权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