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5号)第三十八条
第三章 机构变更 / 第一节 法人机构变更
第三十八条
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变更名称由银保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变更名称由所在地省级派出机构受理、审查并决定。
农民作为发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二)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本地有固定住所且居住满3年)在农村资金互助社所在乡(镇)或行政村内;
(三)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无犯罪记录;
(四)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五)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申请人应在收到开业核准文件并领取金融许可证后,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不能按期开业的,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省级派出机构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未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开业的,开业核准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注销开业许可,发证机关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