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5号)第一百五十七条

第五章 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 / 第三节 财务公司开办外汇业务

第一百五十七条

财务公司申请开办外汇业务的许可程序适用本办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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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5号)第一百五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