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5号) / 第一百五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5号)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五章 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 / 第三节 财务公司开办外汇业务第一百五十七条财务公司申请开办外汇业务的许可程序适用本办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