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5号)第一百四十三条

第四章 机构终止 / 第二节 子公司终止

第一百四十三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境外全资附属或控股金融机构、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财务公司境外子公司解散或破产的条件,参照第一百三十九条和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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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5号)第一百四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