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境外证券期货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境外证券期货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十七条中国证监会依据本办法相关规定,将代表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纳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数据库,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并通报境外监管当局。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