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第五十一条独立法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五章 罚 则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出售演出门票的,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