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

第五章 罚 则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在演播厅外从事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件的电视文艺节目的现场录制,未办理审批手续的,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给予处罚。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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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