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第三章 演出管理

第三十四条

文化主管部门或者文化行政执法机构检查营业性演出现场,应当出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证件,演出举办单位应当配合。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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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