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申请提前移出的用人单位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情节严重的,由作出提前移出决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撤销提前移出决定,恢复列入状态。列入的起止时间重新计算。制定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