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第七条

第二章 协议管理

第七条

协议内容包括DIP数据报送、费用审核、申报结算、费用拨付及争议处理等内容。根据DIP管理需要,完善协议管理流程,规范DIP经办管理程序,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履约责任。

制定机关
医保局办公室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