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