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 / 第四十三条独立法条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四章 调查处理程序第四十三条对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主体的处理,超出本单位处理权限范围的,应当将调查结论、证据材料、处理意见等交由具有处理权限的单位依规作出处理。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