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第四章 调查处理程序

第三十九条

处理决定书应当送达被处理单位或人员,抄送被处理人员所在单位或被处理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并可以视情通知被处理人员或单位所属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 处理决定书可以采取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被送达人下落不明或无法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涉及保密内容的,按照保密有关规定送达。 对于影响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的违规行为的处理决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应当向社会公开。 按照有关规定,将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中的相关数据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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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