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处理措施

第二十四条

实施单位和科学技术人员的违规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明显负面影响或财政资金损失的,可以依据有关科学技术活动合同、管理办法等处置。

制定机关
科学技术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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