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发布《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通行管理规定(暂行)》的公告第十六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移民管理机构,是指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制定机关
国家移民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关于发布《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通行管理规定(暂行)》的公告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