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发布《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通行管理规定(暂行)》的公告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关于发布《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通行管理规定(暂行)》的公告第十五条第三章 境内侧通行管理第十五条人员、车辆因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医疗急救、工程抢修等紧急事由需要入出商务合作区的,移民管理机构提供必要的便利。制定机关国家移民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