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发布《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通行管理规定(暂行)》的公告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以下简称商务合作区)通行管理秩序,支持商务合作区建设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 制定机关
- 国家移民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则
为了维护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以下简称商务合作区)通行管理秩序,支持商务合作区建设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