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第六条第二章 档案处置的组织工作第六条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工作是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应当将档案处置纳入资产与产权变动工作,同步进行。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