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遵循下列原则: (一)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防止档案散失。 (二)依法依规,区别情况,分类处置。 (三)保障档案的安全,便于档案的利用。 (四)有利于企业保持经营管理的连续性。
- 制定机关
- 国家档案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则
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遵循下列原则: (一)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防止档案散失。 (二)依法依规,区别情况,分类处置。 (三)保障档案的安全,便于档案的利用。 (四)有利于企业保持经营管理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