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制定机关
国家档案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第二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