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档案的归属与流向

第二十二条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档案,其处置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档案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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