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五十三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三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公开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管理的事项、办事程序、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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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五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