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 第五十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五十条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条负责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配备满足适任考试、发证要求的人员、设备、场地和资料,建立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审核。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