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 第三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三十九条第四章 特免证明第三十九条当事船舶抵达中国第一个港口后,特免证明自动失效。失效的特免证明应当及时缴回原办理的海事管理机构。航运公司应当及时为当事船舶安排持相应适任证书的人员补充空缺职位。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