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七十五条独立法条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七十五条第七章 附 则第七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2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