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试点注册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活动,促进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的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 制定机关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为规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试点注册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活动,促进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的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